針對會攻擊人的兒童、可提供正面的社會行為訓練。 所謂正面的社會行為是指: 站在別人的立場看事情 正確解讀別人的感覺 恰當表達自己的愿望和需求(例如邀請別人、向別人開口說話) 建設性地駁斥別人的攻擊(例如嘲笑、辱罵、毆打) 和其他孩子建立持久的關系和友誼 自我堅持但不攻擊別人 在消除攻擊行為的同時,孩子們要學習如何用正面的社會行為模式取代不恰當的行為。這可以通過角色扮演讓孩子們理解,其進行方式與社交訓練相仿。另外,孩子們也要學習放松技巧,因為他們經常處于高度緊張狀態,唯有放松,訓練才會有效。 除此以外,訓練師會教導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鼓勵孩子的適當行為。 訓練分為個別訓練和團體訓練。社交問題較嚴重的孩子,一開始必須接受個別訓練,在學完基本技巧,如改進對困難社交情境的認知后,孩子便可以接受團體訓練。團體訓練是現學現賣、學習應用經驗的好機會。 對于情緒低落、憂郁的孩子,首要任務是和他們談談其經歷,以便了解他們的害怕、擔心和不安。但同時也不要忘記讓孩子知道,有些事情他已經控制得很好。 在后續的訓練課程中,孩子學習如何大膽去做某些事,并完成它(例如向別的孩子開口說話、相約一起玩、駁斥別人的挖苦)。在訓練課上,他需要練習怎么做,例如如何接近其他孩子或參與上課的討論。此外還有“家庭作業”,即讓孩子在課堂上報告日常生活狀況。孩子受到不斷進步的激勵,會更加獨立地嘗試他的新能力。在整體狀況變得有利的情況下,憂郁心境將會逐漸好轉。 完整的干預訓練總是會把父母一并納入,而納入重點如下: 關于注意力缺失的實務知識:訓練師會把注意力缺失及其后果的實務知識介紹給孩子的父母。尤其重要的是,讓他們知道孩子的注意力缺失是一種行為障礙。 給予孩子日常生活上的協助:父母們學習在日常生活中盡可能有效地協助孩子(例如表達善意、理解孩子并支持其正面行為;排除使孩子分心的條件;以正面的暗示給予協助)。不過,父母不應該過度扮演“孩子的訓練師”,而應單純的做父母。 重新調整容易引起沖突的情境:根據經驗,困難的情境應該通過改變的行為教導來“化解”,事前預防沖突發生(例如預先攝像可能變成問題的情境,清楚表達期待和要求、在行為惡化之前及時打斷它)。 建設性的目標:面對孩子難以教導的情境,應該視為可以累積經驗的行為范例,而不應視為“惡意行為”,如此便能產生建設性的目標。也就是說,目標應注意孩子的正面行為,加以鼓勵、支持,而不是一味懲罰其不良行為。